车间安全设备设施分为哪些类?
发表时间 : 2018-12-18
作者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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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一)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
(1)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
(2)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设施;
(3)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和报警设施;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1)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
(2)传动设备安全闭锁设施;
(3)电气过载保护设施;
(4)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
(1)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
(2)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触电、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
(1)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警示牌、警示说明。
(2)厂内道路交通标志。
(二)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
(1)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2)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
(1)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等设施;
(2)紧急停车、仪表连锁等设施。
(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1)阻火器、防火梯、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
(2)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
(3)防火材料涂层。
2.灭火设施:灭火器、消火栓、高压水枪、消防车、消防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4.逃生设施:逃生安全通道(梯)。
5.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6.劳动防护用品的装备
(一)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
(1)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
(2)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设施;
(3)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和报警设施;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1)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
(2)传动设备安全闭锁设施;
(3)电气过载保护设施;
(4)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
(1)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
(2)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触电、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
(1)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警示牌、警示说明。
(2)厂内道路交通标志。
(二)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
(1)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2)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
(1)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等设施;
(2)紧急停车、仪表连锁等设施。
(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1)阻火器、防火梯、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
(2)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
(3)防火材料涂层。
2.灭火设施:灭火器、消火栓、高压水枪、消防车、消防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4.逃生设施:逃生安全通道(梯)。
5.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6.劳动防护用品的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身躯防火、防毒、防烫伤、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引入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百条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公布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118号)的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公路行业、铁路行业、民航行业和应急救援设备8大类50种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按购买价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中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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