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SUS环境发现,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遇到环境问题时,往往不知道应该向谁求助,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面对五花八门的环保解决方案,更是不知如何甄选,有的企业不了解环境保护的逻辑、搞错了环保工作的时间顺序,“一上车就被罚再补贵价票”、“补票不成被罚后再被勒令下车”,由于无知造成了惨痛损失;有的企业视环境污染如同儿戏,专挑廉价“样子货”,意图蒙混他人,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有的企业“病急乱投医”,错把奸商当成了救命的大夫,结果买来一大堆没有用的设备,酿成大错;有的企业“很傻很天真”,迷信“关系”和那些“包过关”的信誓旦旦,结果被骗完一次又一次,在同一环境问题上重复浪费了大量资金......
其实,企业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至少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管理、环保设施运营、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税、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污染产生量管理、环境污染排放量管理、危险废物管理、清洁生产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险、环保法务、环境金融与贸易、环保信用管理等等数十个专业领域。企业往往需要设立专门的专业团队才有可能系统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然而,我们了解到,为数不少的企业目前还是委派一名行政总务人员、甚至是一位财务人员来“负责”环保工作,在国家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越来越严的新形势下,企业这种习惯性的不重视,只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甚至是致命的风险。
为了促进和帮助企业落实主体环境责任,我们开设了企业环保求助QQ/微信群(95670688),旨在组织相关的环保专业人士,全方位解答企业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领域、各专业、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各类疑问。欢迎入群!